9.3.06

丁州政府拒准新春团拜的省思

(写于2004年2月6日)

丁州政府拒绝批准本月6日于瓜拉丁加奴苏丹莱曼小学举行的新春大团拜,此事经各大报章报导之后,势必引起朝野与民间的哗然。

众所周知,新春团拜已成为华社例行的新年节庆活动之一,其本意无非借团拜之便,让各界人士有一个同欢共庆的机会,以突显我国多元文化的特色。

但,丁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都哈迪通过传媒指出,基于三大“理由”而拒绝签发此次新春团拜的准证,第一项理由是因为主办时间与回教徒祈祷时间冲突,乃不尊重回教徒感受之举。第二项理由是允许回教徒女性上台表演,此举触犯了回教法。第三项理由是学校根本不宜做为举行娱乐活动的地点。

以上牵强和自圆其说的“理由”已被文化、艺术及旅游部和主办当局据理力争、一一反驳。每个星期五为回教徒祈祷日,此日如果华团硬是大张其鼓进行团拜活动确有不敬之处,但主办当局指出活动时间定在晚上八时开始,回教历法的一天开始于傍晚Maghrib时间之后,与一般的西历由午夜十二时开始新的一天有所不同,所以团拜活动开始时实际上已经处于祈祷日之后的第二天了,有冲突之说是不应成立的。

主办当局负责人也表示,当晚的文娱活动有华乐演奏,廿四节令鼓和众艺人唱歌表演,内容健康,绝非州务大臣所说的那样“不堪入目”。况且允许回教徒上台表演,就算确有其事,只要无猥亵之举,穿著合宜,也无不对之处。因为宪法已明文规定保障了妇女的权益,她们有权与男性一样上台表演,这在世俗民主国家里是极其平凡的事,但在思想狭碍,一心一意要成立纯正回教国的回教党眼中,是大逆不道,妇女抛头露面上台献艺是对上苍的不敬,所以州务大臣的一番谈话已经将回教党不尊重女性权益的一贯作风表露无遗。

文化、艺术及旅游部副部长拿督胡亚桥也指出,新春团拜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回教党所指的低俗娱乐活动不可相提并论,在学校举行此大型节庆活动更适合不过。回教党的言论更是暴露了他们的无知,不了解新春团拜的内涵和意义而做出了如此不近人情的决定。

回教党此次定具有其政治目的,已经让广大的华裔同胞感到心寒,也让曾经对回教党有所幻想的群众知道,相信回教党无异于与虎谋皮。州务大臣甚至恫言如果活动照常进行,他们将采取行动去阻止。回教党的狼子野心已经昭然若揭,居心叵测,其心可诛。在尊重华裔传统节庆的大前提下,还望丁州州务大臣务必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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