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6

竞选期缩短有利民生

(写于2004年3月10日)

选举委员会于3月5日公布,第11届全国大选提名日是本月13日(星期六),而投票日则落在21日(星期日),是历届以来的最短的竞选期。

选委会认为各方都已准备充足,所以为参选者提供8天竞选期已足够。国阵各成员党领袖皆纷纷表示赞成,反观各反对党却认为竞选期过短,妈声四起。甲州行动党主席沈同钦指出,竞选期缩短对选民不公道,选民有权了解各政党的政策,各候选人的背景、立场、表现等,然后做出选择,投下神圣一票,太短的竞选期导致选民所得到的各政党及候选人讯息不够全面,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在投票时难以做出最好的抉择。

反对党言论已经自暴其短,证明他们平时不烧香,没做多少功课,大选快到时就临时抱佛脚,希望长一些的竞选期能让他们多奔走几个地点造势,善忘的选民都会误认为他们很“勤劳”,殊不知眼睛雪亮的选民毕竟不会因为他们的一时殷勤而盲目地投票。兵贵神速,高手过招通常只需一招定胜负,只有弱者在面对强者时才会闪闪躲躲,拖拖拉拉,希望可以一时侥幸捡些便宜。现阶段看来,国家一片景气,歌舞升平,这时举行大选对执政党绝对有利,而且选举开支也可大幅削减,因为大选过热导致的情绪化举动会干拢国家正常发展,所以执政党决定速战速决,以利民生。

有人笑言,在美国和台湾,当地选民老早就知道大选日期落在何时,因为在每一次大选结束之后,下一次大选日期即已明文公布,清清楚楚,童叟无欺;但他们却不知道谁赢谁输,因为那里执政党和在野党是势均力放的。反而在马来西亚,选民一早便知道大选结果了,却不知道选举日期是落在何时,还要盼首相灵感一到才来宣布。其实这些也是因为国体不同的关系,台湾和美国都是总统制,而我们是参照前殖民地宗主国英国的作法,我们实行的是内阁制,一切依据宪法办事,数十多来都是如此举行选举,在我国这样多元种族的国家,稳定是领导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再回来说竞选期,有些国家例如印度和印尼,因为他们的竞选期太长,导致选民们很多时间暴露在谣言、政治宣言和投机取巧的政客鼓动之下,时常发生骚乱、局势失控的场面,劳民伤财,国家形象荡然无存。台湾和美国因为大选日期早已明文公布,所以在大选前几个月甚至一年就已轰轰烈烈地开动选举机器,朝野上下,互揭对方臭底,批对方私生活不检点,打老婆,服役记录有问题等等。

我国英明的领导人是不愿这些乱象发生在马来西亚的,因为我国不同于他国,他们是种族单一的国家,而我国是多元种族的国家,种族课题是非常敏感。而且时常在大选期间被有心人士挑起,1969年大选就是因为长达33天的选举期导致反对党把握时机大肆煽动选民,吹风点火,大玩敏感课题,使得选民们变得非常情绪化,就这样513种族冲突的悲剧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所以,我们应该尊重选委会明智的决定,超短的竞选期,于国于民都是好事。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