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06

如何看待抗日事迹?

(2006年12月24日刊于南洋商报<<大事小谈>>专栏)

最近爱国工委会竖立的抗日英雄纪念碑引起风波,显示各族对于历史事迹的认知差距仍然巨大。美国和中国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智慧,足以让我们借鉴。

美国在南北内战期间,共62万人丧生,依当时的人口比例来计算,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人死于战火。照常理讲,总得有人为这场残酷的战争负上责任。但是战争结束后,获胜的北方联邦政府不曾惩罚战败的南方一兵一卒。那些战死沙场的士兵,无论是南军还是北军,都被视为英雄,每年阵亡将士纪念日都会举办庆典活动悼念英魂。

南方的总统戴维斯活到战争结束后的第25年,以81岁高龄去世。副总统斯蒂芬斯在战后还积极投入政治,当选成为联邦参议员,死后的墓碑居然还刻上“一心为公”。在内战中好几次把北方政府军打得落花流水的南方杰出将领罗伯特李,战后仍然获得对手和人民的崇高敬意,1870年他长眠于华盛顿学院的教堂墓地,那里至今仍然耸立着他身穿南方军服的雕像,西点军校的军事史仍有他的一席之地,并不因为他是叛军将领的身份而有所抹煞。

一个知道区分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国家是理智的,是伟大的,也是一个大国应有的风范。美国在内战之后,能迅速崛起,跻身强国之列,与他们处理历史问题的态度有很大的关系。正面评价和尊重不同政见者,能化解仇恨和内部矛盾,抚慰无数受创的心灵,这才是国家团结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在中国,随着抗战胜利六十周年纪念日的到来,中共抗战史观出现微妙变化。过去被中共指为消极抵抗的国民党,现在不断地在大陆媒体中以正面形象出现,肯定了国民党在抗日战场的贡献,最近的电影及电视剧里,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飘扬,国军官兵前仆后继的英勇形象令人耳目一新,这种现象在国共两党的意识形态斗争最激烈时期是很难想象的。

文革时期,连“国民党”和“蒋介石”等字眼都很忌讳,当党争和意识形态遮蔽了真相的时候,抗战史就会难以下笔。中共的抗战史往往突出共产党在敌后战场的伟大战绩,至于国民党的正面战场则轻描淡写,或只字不提,或者以负面的角度描绘国军节节败退。那时候,在抗日战士誓死保卫的国土上,国民党殉国者连个供奉的灵位都不能享有,就只因为他们“政治不正确”。近期中国大陆掀起为国民党抗战平反的风潮绝非偶然,这与国力日渐强盛、民族自信心日益高涨等因素有关。一个大国的崛起,靠的是能容纳异己、实事求是看待历史问题的宽宏气度,而非自欺欺人地篡改历史蒙骗世人。

在我国,各族对于马共的观点上,掺杂了许多复杂的种族情绪,导致许多误会和曲解产生。笔者认为,每一个党派中都有正直的和德高望重的人。即使是势不两立,也不意味着其中一方必定是邪魔歪道。在那个火红狂热、颠沛流离的战争年代,很多时候的人生抉择是身不由己的,但我们应该坚守的原则,就是任何为抗日的胜利做出贡献的人,不管他们身在什么阵营,为这片土地流过的血,出过的力,都不应该被遗忘,被歪曲。任何遗忘和歪曲都是国耻。他们应该得到尊重,哪怕是迟到的尊重。

岁月匆匆,事过境迁,在全球化的时代,“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历史包袱,早该卸下了。但是,要做到真正的放下,考验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良心、胸襟和成熟度,这需要智慧,需要宽容,需要勇气,需要时间,需要过程,也需要契机,笔者衷心地希望那一天的到来不会太久。

14.12.06

我们要怎样的新闻自由?

(2006年12月10日刊于南洋商报<<大事小谈>>专栏)

新闻自由,通常是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权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媒体采集和发布信息给公众的充分自由。由此可见,媒体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与新闻自由是密不可分的。

西方人说,Politics is perception(政治是一种感知)。事实上,Media is also perception(媒体也是一种感知)。现代人的生活很难脱离媒体,不管是通过传统的平面印刷媒体、电子传媒或者是上网,都可以汲取到许多资讯,这些传达给广大人民的讯息,影响了人们对自己与外在世界的认知。所以,媒体的公信力,将对个人及社会造成不可忽视的巨大影响。

许多人都在批判马来西亚当权者对待媒体的落伍思维及诸多限制,但是媒体也应该不时检讨本身的报导方式是否合乎公平、客观的原则。一些媒体在面对外界的批判压力时,动不动就归咎于政府的重重管制。大家深思一下,难道有关的管制法令松绑之后,情况就会好转?事实未必如此。

香港人有热爱、珍惜新闻自由的传统,但是在竞争激烈的高度商业化社会,媒体的操作很难摆脱商业利益的考量,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为了刺激短期内的销量而不断炒作负面新闻,导致近年来香港媒体的公信力降至新低点。2002年,香港《东周刊》刊登女星刘嘉玲在多年前被黑道要挟而被迫拍下的裸照,引起影视圈人士的愤慨,《东周刊》虽然举起“新闻自由”和“民众知情权”的大旗来抗辩,但最后终在舆论压力下宣布停刊。但是,在巨大的商业利益诱惑之下,香港媒体并没有收敛,反而有变本加厉之势。今年8月发生《壹本便利》刊登艺人阿娇的偷拍更衣照的事件,再度激起公愤和集体杯葛。

1988年台湾解严后,就像打开了水闸的阀门,突然之间大量讯息涌入社会,造成资讯泛滥,另一方面媒体准备不足,也缺乏应变能力,只好本能地追逐商业利益,妄顾社会责任,放肆地贩卖煽情、色情、血腥等极不道德的报导内容,造成媒体的乱象丛生。近年,台湾媒体表现更是每况愈下,甚至被称为”社会乱源”或”弱智媒体”,成为社会改革与进步的阻力。1999年,台湾媒体竞相追逐“白晓燕绑票案”事件,部分媒体为了抢独家新闻竟先行把消息曝光,直接影响案情发展,是导致受害人被撕票的主因之一。“璩美凤事件”是另一个出名的例子,显示台湾媒体仗着多数人的“知情权”而任意践踏少数人的隐私权的做法已蔚然成风。

我国媒体的发展也有令人担忧的趋势,在商业利益强势主导的情况下,即使是隶属同一集团的不同传媒也会展开割喉式的恶性竞争,才能保住在集团内的地位,于是就形成血流成河的红海市场。就以中文报章而言,国内市场规模本已不大,为了在有限的市场确保销量,各报编辑不得不在封面的排版上绞尽脑汁。各报头版不时都大剌剌地出现“鸡奸、奸杀、肛交、口交、炸尸”等刺激字眼,甚至还会突出受害者的凄凉死状的照片,以争取路过报摊的好奇读者的眼光。这种情况如何能匡正社会风气?这种负面新闻看多了,任谁的想法也会趋向负面和消极。

自由和责任是孪生的,任何社会的一分子,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何况是作为社会公器的传播媒体,更应该负起艰巨的社会义务,为弘扬良好社会风气尽一份力量。北欧国家在新闻自由指数上一直高居前列,这与他们的媒体自律和民众对待新闻资讯的成熟度有很大的关系,我国媒体固然不能重蹈港台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社会乱象,但是以北欧国家作为学习的标杆(Benchmark)的做法上也必须有所保留,因为这些新闻自由度高的国家绝大多数是单一种族国家,与我国是多元种族的社会背景有很大差别,过度的新闻自由反而可能成为种族主义分子的活动温床,因此当权者实行有限度的新闻自由是无可奈何的举措。

我国新闻自由运动的参与者在努力突破新闻管制的当儿,也必须考量我国的现实国情和社会背景,一味生搬硬造其他先进国的模式可能会弄巧反拙。总之,在新闻自由和社会稳定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