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12

一犯错就永不超生?

    网络年代,似乎是一个一犯错就永不超生的年代。

    现在的社交网站都具备“持久辨认”的功能,每个人的一切言行都將永久保存在网上,一些IT界先驱就认为这真的很不幸。

    尼克比尔顿在《一位数位移民的告白》书中写道:“青春的神奇之处,在于人们能够宽恕与遗忘”,但网络出现后,“孩子们永远没有机会犯错、被宽恕与遗忘……当我们还是小孩时,都会说一些蠢话,因为没有记录,所以不会有人在你30岁时,为了你在8岁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给你难堪。”电脑科学家法兰克纳克也说:“每个人都在建构一个人生故事;我们需要忘记某些阶段。我可不想被提醒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尼克坦言“谢天谢地”,因为网络出现之前,他已度过最叛逆的年代,如果Facebook、Twitter、YouTube在他12岁时就存在的话,那么他因偷窃打架而上警察局的少年往事,將永远存在网上。人们只要Google一下,就知道他的过去,他可能永远不会被《纽约时报》录用,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很多名人的过去都不堪回首。如果奥普拉去电视台应征时,僱主从网上得知她拥有乱伦和未婚生子的记录,她日后怎能当上“脱口秀女王”?如果乔布斯在事业起步时,就被踢爆曾经吸毒,他岂能坐上“苹果教父”的地位?
我们回不去了

    网络的出现,使现在的公眾人物不像以前那么好混了。小布什竞选时,可以將自己当年的年少轻狂,轻描淡写一语带过:“当我年轻而鲁莽时,我就是年轻而鲁莽。”谁不想自己在中学班级照的呆样,最好只留在发黄的毕业纪念册?谁不想自己在18岁酒醉时,讲出30岁后肯定会后悔的荒唐言,此生此世不会再被人提起?但现在不可能了,我们回不去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网络是嗜血的,它不会悲天悯人,任何人只要一犯错就很难翻身。除非世界末日降临,否则网络是拒绝遗忘的。

    或许,网络科技再发达,也必须容忍犯错。我们在要求人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同时,也要为“遗忘”保留余地,好让年轻人,甚至是一些较年长的人,拥有成长和改变的空间。正如尼克所言,遗忘是宽恕、从挫败中继续前进,甚至是欣赏怀旧的关键,不然,我们以后的日子会更难过。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299576
中国报   07/03/201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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