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7

制定最低工资的后果

(2007年6月30日刊于星洲日报言论版)



职总(MTUC)日前举行争取最低工资的活动,他们促请政府制订让私人界员工享有最低薪金马币900元及生活津贴马币300元的政策。人力资源部长冯镇安回应时说,这项要求并不实际,薪金应由市场决定。“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成员随即放话叫冯镇安辞掉内阁部长的职位,去工厂当工人后,再判断职总是否应该放弃这项诉求。

究竟制定最低工资会带来什么后果?从外国的研究中发现,要抑制低工资的恶果,制定最低工资法是效果有限的武器。最低工资法的范畴越大,想要涵盖的劳工数目越多,企图提高的工资越多,其弊多于利的可能性就越高。

举例来说,如果通过法律来规定,每个月的工资不得低于900令吉,那么,首先发生的事情之一,就是雇主觉得每个月工作价值不到900令吉的人,绝对不会被雇用。法律能裁定雇主以低于900令吉聘请员工是违法的,但法律不能保证员工一定能依本身的能力和条件,赚取恰如其分的工资。简单的说,这不过是用失业来取代低工资,治标不治本,没有解决问题的根本。

如果法律强制某行业要付给其员工最低的薪资水平,那么这个行业可能会以提高产品价格来因应,并将这些成本转移给消费者。但这不容易进行,因为政府会进行价格监督,另外消费者也可能会因价格提高而改买品质差不多的入口货,或者用别的代替品,又或者继续购买同样的产品,不过会减少购买的数量。因此,这个行业的某些劳工可能会受益于较高的工资,其它行业的劳工可能就会遭到解雇。工资提高的后果,造成产量减少,失业也就随之而来。

面对这些后果时,有人会认为:如果某行业要靠低工资才能存活,干脆让最低工资法把这个行业淘汰掉。这种说法忽略了一些现实情况,如产品消失了,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如果这些行业因最低工资法而消失的话,这些被裁退的员工会被迫选择不是那么吸引他们的其他行业。竞相转业求职之下,这些退而求其次不得已而选择的行业,工资也会被压低。总之,制定最低工资会使失业率升高,是难以避免的。

若要政府一纸严令提高这种表面上相当简单的方法,其实是最糟的方式。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到最根本的经济原理:如果我们创造出来的财富没那么多,就没有办法分配那么多的财富。

因此,要提高工资,首先要提高生产力。有许多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如增加资本累积(capital accumulation),即增用机器协助劳工、引进新发明和技术、雇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劳工更加勤奋和发挥更高的效率、提高教育训练水准等。员工生产越多,全体社群的财富增加也越多,提供的服务对消费者越有价值,因此也对雇主越有价值,雇主也越有可能会支付越高的工资。结论是,实质工资来自生产,不是来自政府的命令。

政府的政策应该鼓励资方创造利润、扩张经营、投资于更新更好的机器,以提高劳工生产力。随着生产力提高,工资自然而然会增长,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因此,冯镇安的解释并非不近人情,而是考量多方面的因素和后果所做出的理性判断。职总的要求也并非不合理,双方应该坐下来内部协商,探讨可行的方案,避免让有心人士在外叫嚣,扰乱人民视线,捞取政治资本。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幹恁娘! 你自己試試去當廠工看看!這個社會上有許多弱勢群體所擁有的資源不多,不是每個人都能找到好工作,我祝福你千萬不要失業,走路不會跌倒,開車不會被撞。你小心啊~雞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