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06

马来西亚族群关系的争议和出路

(2006年11月12日刊于南洋商报<<大事小谈>>专栏)

柔佛州务大臣阿都干尼在日前该州巫统大会上表示,“马来西亚民族”(Bangsa Malaysia)的概念不能被接受,因为这使我国各族群变成“罗惹”,这将会威胁到马来人在宪法下的特别地位。此番言论出街之后,立即引起各界反弹,议论纷纷。

为何会出现这种争议?笔者认为这跟我国个别族群对于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有关。根据语文出版局的国文字典(Kamus Dewan),Bangsa的解释为“同一祖源的人类”。笔者认为Bangsa这个字眼对于马来族群而言有特殊的意义,也有特别强烈的情感,它与民族光荣、传统荣耀等是分不开的,因此Bangsa与比较广义的“民族”(Nation)概念有所不同,反而有点趋向较狭义的“种族”(Race)概念。

我们时常在中文杂志或报章见到“友族同胞”之类的字眼,但人家未必真的视我们为“同胞”。如果一直强调大家都是“Bangsa Malaysia”的论调,部分友族看了之后可能会极为反感,好像其他种族要和他们攀亲认戚似的,阿都干尼的言论其实就代表了这一部分人的想法,而且这种言论的由来绝非空穴来风。

根据笔者的观察,可以大胆地假设我国其实已经出现这种情况:某一族群对于Bangsa Malaysia的概念,就是以他们为主导,最好大家都跟随他们的文化风俗,信奉他们的宗教,这样才算是自己人,否则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另一族群认为的Bangsa Malaysia却是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百花齐放,和而不同;由此可见,此Bangsa非彼Bangsa,双方的概念认知差距极大,一方认为极端的想法,另一方却认为是天经地义。如果大家都以为对方所想的必和自己一样,那未免太过天真和一厢情愿。因此,强调Bangsa Malaysia,此路不通。

本地法律界的权威拿督林碧颜律师在“Rakyat Malaysia,一个比较恰当的字眼”一文中提到,Bangsa这个字眼不时与Race(种族)划上等号,若继续争论Bangsa Malaysia的诠释,将制造更多不必要的困扰,产生出来的争议也会加速社会分化,种族两极化现象更趋严重,大家都会陷于分辨“我们和他们”的纠缠之中。因此她认为,在民族关系的课题上,强调Rakyat这个字眼是更为恰当的,它更符合公民的精神(Citizenship, kewarganegaraan),而且此字眼出自于联邦宪法,其法律权威性不容质疑。很多本地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在英语口语阐述及英文文件当中,直接使用国语原文Rakyat是妥当的,因为没有其他的英文字眼更能准确地表达出它的意义。Rakyat的中文翻译有“人民”、“子民”、“国民”等,但都有缺传神,这也是笔者在本文中大量使用原文Rakyat的原因。

笔者认为,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Rakyat这个字眼也较中性和少争议性,也广被各族接受。Rakyat,在语文出版局的字典中的解释为“在国家内的全体人民,是建立政权的条件”,也带有“同一屋檐下”和“同踏一条船”之意,强调Rakyat也意味着大家都是马来西亚的子民,没有谁优谁劣,大家地位平等,平起平坐,共同进退,共存共荣。相反的,Bangsa的争议性大,大力提倡Bangsa Malaysia的概念反而正中种族主义份子的下怀,因为他们有机可乘来玩弄种族情绪。

也许也有人认为上述的争议只不过是咬文嚼字而已,但是这种字眼之争可大可小,从法律界人士的角度来看,任何字眼上的失误都有可能引致严重后果。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只要大家持续强调Rakyat Malaysia,让这种观念深入民心、名正言顺,接下来很多种族课题的瓶颈就可迎刃而解,极端种族主义的活动空间也可减少,类似“马来主权至上”(Ketuanan Melayu)的论调自然也不会获得认同。因此,强调Rakyat Malaysia是种族关系的最佳出路,也是我国各族都能一起拥抱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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