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06

分粥游戏与政治现实

(2006年10月29日刊于南洋商报言论版)

这里有一个分粥游戏:七个人一起生活,每天他们会煮一大锅的粥,在没有称量的刻度容器的情况下,他们探讨制定一个合理的制度来公平地分食这一锅粥。他们试验了几个方法,结果各异:

第一种方法,大家指定一个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分粥。开始时,这个人还能秉持着公平分配的原则,但时间一长,他有了私心,给自己的份儿越来越多,其他人开始不爽了。结果每个人为了争夺分粥的特权而不择手段,尔虞我诈,风气越来越败坏。

第二种方法,大家轮流分粥,一周之中,每人分一天。由于私心作祟,每个人分粥时肯定给自己多一点,结果每个人一周之中只有一天吃得饱,其余六天要挨饿。这种方法表面看似公平,其实加剧了每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矛盾越来越大。

第三种方法,选举出一个分粥委员会,其余的人则扮演监督的角色。每一次分粥委员会执行任务后,要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批准了才能开饭,不批准就要倒回锅里重新分过。公平基本上是做到了,但是粥分到来早就凉了,效率极其低下。

第四种方法,以第二种方法做些改进,那就是大家轮值分粥,七碗粥摊在桌子上让大家上前拿粥,分粥的那个人一定要最后一个领粥。结果在这种制度下,七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没多没少刚刚好,因为主持分粥的人心里明白得很,如果七个碗的份量都不相同,他确定无疑会拿到最少的那份。

从分粥游戏可以得知,形成、制定和推行某种游戏规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多方面利益的博弈制衡过程。一个制度是否有效,往往要看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兼顾到整体利益和每一个人的个人利益。人非完人,制度既是人所创,就不可能完美无缺,不满和争执肯定会出现,在众多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

回过头来看看我国的政治情况,其实和分粥游戏有许多共同点,因为政治本来就是资源分配的游戏。自从国阵政府执政以来,绝大部分的政治资源几乎都是由老大哥巫统来分配,其他的成员党只能通过国阵内部协商机制来争取各自的权益。经济行情好时,老大还能秉公分配,皆大欢喜;行情转坏时,经济蛋糕萎缩,老大自己都不够吃了,有好处也要想办法独吞,分给其他人的份儿自然减少,大家的怨言也开始多了。这种情况与第一种分粥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二种分粥制度也有例子:国阵政府在90年代初重夺沙巴政权后,就实行州首席部长轮任制,大家排排坐,吃果果,人人有份。华人、卡达山人、马来人都轮流坐上宝座,只是屁股还没坐暖,两年就要拱手让人了,结果是朝夕令改,行政效率低下,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现在虽然是巫统长期霸着首长宝座不让了,但还是改变不了沙巴沦为贫穷州属的事实。

第三种分粥制度就好像台湾的情形那样,朝野势力旗鼓相当,要通过一个法案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辩论,朝野立法委员公开叫骂、打架、搞对抗,白白消耗社会成本。结果台湾经济表现还远逊于蒋家父子独裁的年代,这种效率低下的弊端在许多民主国家都可以看到。

第四种分粥制度嘛,恕笔者孤陋寡闻,想不出有哪个国家能做到这种人、事、物相宜;情、理、法相融;权、责、利相合的超高境界,除非是在虚无缥缈的乌托邦。

总之,制度的形成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过程,共识只有经过多方面的势力博弈之下才会产生,也唯有参与制度内的成员来进行监督、改革才是最有效的,这就是当今的政治现实,要玩这个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在制度外叫嚷根本对大局于事无补。想想看,分粥的七人小组会分一点粥给在外只会吵闹,没有贡献的路人吗?

18.10.06

税制紊乱,国家乱源

(2006年10月15日刊于南洋商报言论版)

马华蕉赖区会服务中心主任吴心一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近来接获约40名雪隆商家有关内陆税收局的投诉,其中的90%投诉者是华裔中小型企业家。这些投诉包括抽税率及可扣税项目不统一、筛选交税对象的过程不透明、税收局官员在持枪警员的陪同下直接上门查税、税收局官员以威胁语气逼迫不了解本身权益的商家缴税等等。综观这些投诉,可见得我国的收税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人为的偏差和滥权行为,这种现象若不被歇止,对广大的中小型企业而言是很严重的冲击,不但阻滞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也极可能会加速恶化一些潜在的社会动乱根源。

以上言论绝非危言耸听。税收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就是税收,没有这些钱,政府就无法运行,不能负担起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秩序等等各方面的责任。税收除了用来实现上述的基本目的之外,也起着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简单地说,就是富人缴更多税,穷人缴比较少甚至豁免课税,贫富差距才能缩小。北欧富国瑞典就是利用税制来减少贫富差距,现在它最富和最穷的10%人口,收入差距仅2.3倍,用基尼系数来算的话就是0.23,是发达国家中的佼佼者。这种社会财富平均分配的方式是瑞典连续几年跻身世界竞争力三甲之内的主要原因。

双重标准课税遗祸无穷

吴心一接获的商家投诉还包括一项:内陆税收局特别针对某一族群的商家来追税。如果这种情况属实的话,那真是国家不幸。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以双重标准来课税而引发的灾难真是多不胜举。18世纪末,英国与宿敌法国作战,军费开支庞大。要筹措军费,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课重税。课谁的重税?当然不能向英国本土的人民开刀,不然政权可能会动摇。最后英政府的课税目标就指向美洲大陆殖民地,什么印花税、人头税、茶叶税都出来了,当地人民想:“大家都是大英子民,都有缴税的义务,干嘛抽税只抽我们的,不抽大英本土的?”。这种不公平的征税机制使到民怨沸腾,最后导致革命爆发,美利坚合众国巍然成立。因小失大的课税机制,使得英国从此失去了这块富庶的殖民地。

根据历史学家黄仁宇的说法,中国明朝之所以灭亡,除了政治腐败、内忧外患等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税制出现了问题。黄仁宇擅长以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历史事件的过程,他的著作<<中国大历史>>即指出大明帝国的征税制度落后,是导致国家积弱的主因。在封建时代,农业是国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为农耕亩地面积容易被计算,农民也通常固守在其耕地,流动性不大,他们就是征税的主要目标。

太平盛世时,农民的农作物收入每一年都被政府抽去3成到4成,剩下的还够一家大小图个温饱。等到外患入侵,边关告急,政府要扩军加强国防,钱从哪里来?这些不会跑的农民自然而然成为最现成的剥削对象,那就加多一点税吧。问题就来了,当时的富人享有很多优待,做了官可以不缴税,如果是皇亲国戚更不用说,其亲属、后裔都不用去烦缴税的事,还有朝廷定时的抚恤金养他们,如果他们兼拚了农民的土地,还可以收租,累积更多财富。结果是贫富差距扩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情况发生。加上荒年一到,所有的农业收成也不够养农民一家,狼心狗肺的朝廷鹰犬和地主又来狠狠催缴税,农民活不下去了还能怎样?干脆反了吧!结果大明皇朝就亡在浩浩荡荡的农民起义中。

检讨征税制度缩小贫富差距

经济学家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的程度,系数越小越好。系数介于0.2-0.3是非常理想的贫富均衡水平,如瑞典、瑞士、芬兰等先进国就属于这一类。0.3-0.4属于合理水平,如加拿大、爱尔兰、英国等。理论上来说,基尼系数超过0.4就有潜在的社会动乱的可能性,我国目前是在0.462的水平,而且还有可能恶化下去。经济学家用特定模式算出明朝末年的基尼指数已经达到0.6以上,难怪当时会天下大乱,涂炭生灵。目前大多数陷入内战的非洲穷国,它们的基尼系数几乎都是处于0.55-0.65的高危险水平。看来我国不但不能为目前的一点点经济成就而沾沾自喜,反而要关注及解决贫富悬殊的问题,因为我们距离危险边缘也不远矣。

瑞典用罗宾汉的“劫富济贫”方式征税来达致均富的目标,我国税收局官员却不是以收入高低来区别化征税,竟然是以种族背景来差异化征税,这种作法不是种族歧视是什么?现代的小商家竟然沦落成封建时代的农民一样的地位,成为任人鱼肉的敲榨对象,反而那些富商巨贾还能千方百计地合法逃税,这不是社会乱像是什么?税务制度若再不检讨和改革,国家竞争力绝无提升的可能性,国家发展政策的终极目标-财富均分,将是遥不可及的幻境。

9.10.06

从博弈理论看种族政治

(2006年10月8日刊于南洋商报言论版)

博弈论(Game Theory)诞生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它的理论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政治、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1994年、1996年和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都由博弈论专家囊括,这实实在在地凸显出博弈论在主流经济学中被重视的程度。

“博弈”这个词听起来高深莫测,其实从其英文字面上看就是“游戏”的意思,更准确地说,它是可以分出胜负的游戏,也可以说是通过“玩游戏”获得人生竞争的知识。博弈的理论浅明易懂,却蕴涵着许多博大精深的道理,难怪世上众多学者为它而疯狂,孜孜不倦地钻研探究。

博弈论中有一个很出名的案例,那就是“囚徒困境”,故事是这样的:A和B一起去干坏事,被警察抓了起来,两人都被隔离审讯。在不能沟通消息的情况下,每个嫌犯只能在两个选择中作出一个抉择:(1)招供,即与警方合作,背叛同党;(2)保持沉默,即与同党合作,不跟警方合作。

接下来会出现3种情况:(1)如果两人都不招供,警方会因证据不足而将他们两人都扣留一年;(2)或者,其中一人招供而另一人不招,招供者会因其坦白而从宽处理,无罪释放,另一人将会被重判入狱15年;(3)如果两人都招供,则会因罪名成立而各判入狱10年。

现在这两个嫌犯会怎么办?选择招供(背叛同党)还是沉默(与同党合作)?从表面上看,双方都合作而保持沉默,这样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即只判刑一年。但他们无法不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他们会想,万一对方招供而自己沉默,岂不是吃大亏了?问题就这样开始了,两个人都十分精明,而且都只希望减少自己的刑期,而不在乎对方被判多少年(人都是有私心的)。

两人会基于同样的想法,只考虑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不管他人死活,最后大家都选择招供,结果都获得一个最惨的下场,即入狱10年。

这套“囚犯困境”的理论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从警方审讯匪党到大国之间的战争威胁,都可以看到这个故事的影子。若将“囚犯困境”放在种族政治情况又会怎样?

假设一个种族的A政党和另一个种族的B政党结为联盟,在政坛上共同进退。结盟初期,大家已沟通表明不要各自挑起种族课题以捞取政治利益。但是,政客们都很明白要上位的最佳捷径是挑动种族课题,摆在政客面前的有两个选择:(1)不挑动种族情绪,即遵守协定,不背叛盟友;(2)挑动种族情绪,即违反协定,背叛盟友。

接下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是:(1)双方都遵守协定不玩弄种族情绪,大家的日子都很好过;(2)其中一方的政客为了上位而发表极端的种族言论,另一方则保持沉默,极端言论者将成为民族英雄,获取极大的政治利益,而保持沉默的一方则被本身族群骂成懦弱无能,严重影响声望;(3)其中一方挑起种族课题后,另一方迅速反应,也来炒作本身的种族课题,造成对骂的局面,两败俱伤。

出现第一种情况当然是最好不过,但是人心难测,总是有人会为了将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违反协定,因此第二种情况也是时有所闻,但更多时候发生的是第三种情况。说得清楚一点,就是有人说本身族群被边缘化,后来又有人说其实被边缘化的是他们的族群,吵来吵去,没完没了。如何跳出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怪圈?目前的政客们似乎还没达到那种政治智慧,大家到现在还是“囚徒”。笔者建议大家在得空时应该去看看<<蓝海策略>>,说不定能从中摸到一点头绪。